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6年第43号 关于发布5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发布时间/2016-07-25 00:0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3965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文字号】公告2016年第43号
【发布日期】2016年7月25日 【实施日期】2016年9月12日
【法律类别】加工贸易单耗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其中“纯棉色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被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30号废止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6年第43号 

关于发布5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酚醛注塑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5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6912日起执行,原《丁苯橡胶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SH028-2008)、《轮胎(外胎)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SH007-2002)、《多层印制板用粘结片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D009-2009)、《印制电路用覆铜箔层压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D008-2009)、《精炼铜管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10-2008)、《棉制及化纤制非绒类针织染整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40-2008)、《聚酯帘子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 HDB/FZ085-2012)、《未漂白纯棉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12-2000)、《熔喷法非织造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044-2009)、《非漂白涤棉混纺坯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023-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

1.5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doc             

    2.

2.5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doc

.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