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16号(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13:45:00   来源:商务部官网   浏览/972次   打印
发布部门:
 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23日
实施日期:
 2024年5月1日
法律类别:
 化工化学品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发布部门】商务部、公安部等

【发文字号】公告2024年第16号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3日

【实施日期】2024年5月1

【法律类别】化工化学品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 性】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16

 

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进行调整,增列氢溴酸等24个品种。

现将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予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附件目录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附件:

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pdf

商务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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