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12-30 17:45:00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190次   打印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法律类别:
 化工化学品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的决定

(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分别于2015年5月15日和2017年5月5日经《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