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3号(关于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18:00:00   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浏览/55次   打印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公告2025年第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月7日
实施日期:
 2025年1月8日
法律类别:
 申报与通关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3号(关于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2025年第2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8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同时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和相应的保证金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为了实施上述贸易救济措施,现就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氯氰菊酯(税则号列29269090)时,有效成分CAS号为52315—07—8、67375—30—8和1315501—18—8的相关氯氰菊酯,商品编号应填报2926909013。

  本公告自2025年1月8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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