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除法定情形外,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可以停止执行的4种情况是: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复议中止不代表终结,仍处于行政复议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