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代价抵偿情况下退运出口的货物不用缴纳出口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如与退运出境原货物不完全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的,应当向海关说明原因,在进口税方面海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退还、补征。关于具体的办理的手续,请参考上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