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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商品归类对“便服套装”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1-12-08 08:45:01  浏览:3105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服装出口企业,我司现在要出口一款下述商品,在一个包装袋内有一条裤子及一件衬衫,裤子的面料成份为棉与化纤混纺,而衬衫为100%全棉,请问上述两件商品在出口申报时按便服套装申报?谢谢。

    答:“新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第六十一章注释三(二)规定,“便服套装”,是指面料相同并作零售包装的下列成套服装(西服套装及品目62.07或62.08的物品除外):一件人体上半身穿着的服装,但背心除外,因为背心可作为内衣;以及一件或两件不同的人体下半身穿着的服装,即长裤、护胸背带工装裤、马裤、短裤(游泳裤除外)、裙子或裙裤。便服套装各件面料质地、款式、颜色及构成必须相同;尺寸大小也须相互般配。所称“便服套装”,不包括品目62.11的运动服及滑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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