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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加工贸易合同可不设保证金台帐?
    发布时间:2012-10-19 07:42:55  浏览:994次
    问:您好,我司是东莞新成立的一家来料加工企业,想了解下哪些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免设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谢谢!

    答:您好。AA类企业免设;对从事加工贸易的A类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1.实行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与主管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保税工厂的;2.从事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的;3.企业年进出口额3000万美元(自营生产型企业出口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或年加工贸易出口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另外,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开展加工贸易也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具体可参阅海关总署关于印发《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的通知(署稽发[2008]92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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