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海关对于化验鉴定书的送达没有规定。按现行海关规定,海关化验中心在《海关化验鉴定书》签发次日,将《鉴定书》相关信息通过海关门户网站等途径对外发布;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要求提供《鉴定书》纸本并向送验海关递交有关函件的,送验海关可以通过“中国海关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打印《鉴定书》纸本及签收单,并做好与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签收登记和留存备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