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一名国内的买方,我有一批货物正在报关,因为我在这之前已经同国内的另一买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已经快到了,如果我方不能按期交货的话,我方要承担很大的损失,因此,我向海关咨询了该批货物的通关情况,海关答复说他们正在进行商品归类的审核,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不可以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在对货物的商品归类审核完毕前,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要求放行货物的,应当按照海关事务担保的有关规定提供担保。但,如果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的,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因此,如果您的货物如没有涉及许可证件,可以向海关提供担保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