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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什么样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02-26 09:05:14  浏览:645次
    问:春节期间到香港购物,买了四瓶红酒,过关时被海关扣下,请问一下,自己带给自己家里人喝的酒也要征税吗?

    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的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规定,进境旅客携带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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