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接受境外赠送的印刷品超过100册或者音像制品超过200盘的,受赠单位除向海关提交上述单证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