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2015年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减免税额度进口了两台设备,因设备质量问题,现打算更换同一类型的设备,设备更换进来后是不是要申请恢复额度?要在多长时间内提出申请?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减免税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运出境,减免税申请人以无代价抵偿方式进口同一类型货物的,不予恢复其减免税额度;未以无代价抵偿方式进口同一类型货物的,减免税申请人在原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境之日起3个月内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批准,可以恢复其减免税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