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前两年进口了几台减免税设备,进口后就倒卖掉了、还与买方签订了一份假的租赁协议,最近被海关发现,刑事立案,老板被拘留,请问海关如何计核算税款的,有什么规定?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擅自内销特定减免税货物涉嫌走私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核定。有关计算公式请参阅该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