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免税商店里的员工私自将货物卖掉后不报备,被海关稽查查到,请问一下可能构成走私犯罪吗?
答: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依据走私普通货物品罪认定。但是适用该条文时应注意关于擅自销售走私的构成条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