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进出口公司,有时候偶尔会利用我司的空余额度帮国内企业对外支付货款,最近听说该企业因涉嫌走私被立案了,请问我司会不会涉嫌走私?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主要看贵司主观上是否明知该司在从事走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