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绕关走私进口的货物,该货物是美国产的,我国对美国产的该货物区别不同厂商征收不同的反倾销税。海关缉私局不能确定货物的生产厂家,请问海关在计算偷逃税额时怎么确定反倾销税率?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对未包括在审查范围内的出口经营者的倾销进口产品,需要征收反倾销税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对其适用的反倾销税”。但是,对于走私犯罪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在于控方,对于证据存疑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应该选择同一国中反倾销税率最低的一档税率来计核偷逃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