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须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能力,请问现在取消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了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109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加工贸易企业自主承诺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