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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调整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发布时间:2018-10-27 22:42:32  来源:  浏览:2753次


     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123号),宣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通知》有关调整事项内容如下:


     一、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上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共有1172个税目,清单见《通知》附件。


      二、取消豆粕出口退税。

      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三、除通知第一、二条所涉产品外,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

      

        中国海关律师网将持续关注、跟进、更新最新对外贸易和海关政策,即时发布政策法规信息。全关通数据库“出口退税率表”将根据《通知》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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