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全站检索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发布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说案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
减免税法规目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
发布时间:2003-02-04 06:37:00 浏览:1969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为了支持发展奥林匹克运动,确保我国顺利举办第29届奥运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以及有关奥运会参与者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实行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组委会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国际奥委会全球赞助计划分成收入(实物和资金),免征应缴纳的营业税。
(二)对组委会市场开发计划取得的国内外赞助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如标志)特许收入和销售门票收入,免征应缴纳的营业税。
(三)对组委会取得的与国家邮政局合作发行纪念邮票收入、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发行纪念币收入,免征应缴纳的营业税。
(四)对组委会取得的来源于广播、因特网、电视等媒体收入,免征应缴纳的营业税。
(五)对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捐赠用于第29届奥运会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境外企业赞助、捐赠用于第29届奥运会的进口物资,应按规定照章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用于第29届奥运会的体育场馆建设所需设备中与体育场馆设施固定不可分离的设备以及直接用于奥运会比赛用的消耗品(如比赛用球等),免征应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享受免税政策的奥运会体育场馆建设进口设备及比赛用消耗品的范围、数量清单由组委会汇总后报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审核确定。
(七)对组委会进口的其他特需物资,包括:国际奥委会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指定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体育器材、医疗检测设备、安全保障设备、交通通讯设备、技术设备,在运动会期间按暂准进口货物规定办理,运动会结束后留用或做变卖处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进口手续,并照章缴纳进口税收,其中进口汽车以不低于新车90%的价格估价征税。
上述暂准进口的商品范围、数量清单由组委会汇总后报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审核确定。
(八)对组委会再销售所获捐赠商品和赛后出让资产取得收入,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九)对组委会使用的营业帐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组委会应缴纳的印花税。
(十)对组委会免征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和新购车辆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十一)对组委会免征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十二)对组委会委托加工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免征应缴纳的消费税。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十三)对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等从国外邮寄进口且不流入国内市场的、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的非贸易性文件、书籍、音像、光盘,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合理数量的具体标准由海关总署确定。
对奥运会场馆建设所需进口的模型、图纸、图板、电子文件光盘、设计说明及缩印本等非贸易性规划设计方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对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参与者实行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与第29届奥运 会有关的收入免征相关税收。
(二)对中国奥委会取得按《联合市场开发协议》规定由组委会分期支付的补偿收入、按《举办城市合同》规定由组委会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免征相关税收。
(三)对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捐赠、赞助第29届奥运会的资金、物资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五)对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签订的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的各类合同,免征国际奥委会和中国奥委会应缴纳的印花税。
(六)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组委会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鉴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优惠政策涉及面较广,执行时间较长,各地财政、税务及海关等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反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标签:
财政
政部
部、
、国
国家
家税
税务
务总
总局
局、
、海
海关
关总
总署
署关
关于
于第
第2
29
9届
届奥
奥运
运会
会税
税收
收政
政策
策问
问题
题的
的通
通知
知财
财税
税
2
20
00
03
3
1
10
0
喜欢
赞一下
我要提问
上一篇:
财政部关于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等物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52号)
下一篇: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减免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03]172号)
相关推荐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4号(关于进口秘鲁鲜食葡萄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4-07-16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3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西红花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4-07-1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2号(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厦门关区的公告)
2024-07-12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1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2024-07-09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80号(关于解除比利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2024-07-0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16号
2024-07-09
海关总署稽查司、商检司关于在全国海关实施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改革试点的通知(稽查函〔2024〕17号)
2024-07-08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9号(关于进口波兰野生水产品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4-07-05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发表留言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回复
热点推荐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
2019-03-2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2013〕10号)
2013-05-08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2017年2月16日公安部 公通字〔2017] 6号印发)
2017-0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发布)
2004-09-19
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公告2012年第57号 关于发布《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
2012-09-1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02号 关于发布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企业名单
2009-11-12
最新推荐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4号(关于进口秘鲁鲜食葡萄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4-07-16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3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西红花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4-07-1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2号(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厦门关区的公告)
2024-07-12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1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2024-07-09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80号(关于解除比利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2024-07-0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16号
2024-07-09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