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74号发布 《关于2009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03 06:00:00   浏览/2765次   打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74号发布 《关于2009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33号令),定于2009年11月15日举行2009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性质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

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可注册为代理报检单位报检员或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证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经查实,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见附件)规定的内容。考试大纲可在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和报检员资格考试网站(www.bjy.net.cn)下载。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9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六、报名方式

报检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到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报考资格确认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一)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3日。

网址:www.bjy.net.cn。

(二)报考资格确认。

1. 报考资格确认时间为9月14日至25日(双休日除外),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2. 确认报考资格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

(3)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3. 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资格时,应交纳考试费用10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 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信息。

七、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通过报考资格确认后,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八、监督举报

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可向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举报。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合格的人员获得《报检员资格证书》。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报检业务基础、国际贸易知识、基础英语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一)报检业务基础

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应具备的报检业务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以及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国际贸易知识

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应具备的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三)基础英语

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应具备的英语知识。

(四)法律法规知识

测试应试者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三、考试形式

(一)答题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试题全部为客观选择性试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按要求填涂在答题卡上,未按规定填涂答题卡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答题时间

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三)试卷结构

报检业务基础约占试卷内容的60%,基础英语和国际贸易知识约占试卷内容的20%,法律法规知识约占试卷内容的20%。

 

第二部分 考试内容

一、报检业务基础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与发展,法律地位和作用,目的和任务。法定检验检疫的概念。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程序和基本内容。

(二)报检单位与报检员

自理报检单位、代理报检单位和报检员的概念、权利、责任和义务,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三)报检

出入境报检的一般规定及要求。进出特殊监管区货物、鉴定业务报检的规定及要求。报检单填制的规定及要求。更改报检、撤销报检、重新报检的规定及要求。复验和免验的有关规定。

(四)入境货物报检

入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食品、化妆品、玩具、机电产品、汽车、石材、涂料、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特殊物品、展览物品、来自疫区货物、木质包装的报检规定及要求。

(五)出境货物报检

出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食品、化妆品、玩具、机电产品、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危险货物的报检规定及要求。市场采购货物、对外承包工程及援外物资、非贸易性物品的报检规定及要求。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小型气体包装容器、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木质包装的报检规定及要求。出口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和埃及产品装运前检验的报检规定及要求。

(六)出入境集装箱、交通运输工具

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范围和报检要求。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疫的有关知识。

(七)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

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的对象。国际预防接种的对象。出入境人员检疫申报要求。

(八)出入境旅客携带物、伴侣动物、邮寄物、快件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的范围和报检要求。旅客携带物、伴侣动物、邮寄物检验检疫申报有关规定和要求。

(九)检验检疫费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的基本规定。

(十)签证与放行

检验检疫证单的种类、使用范围、法律效用和签发程序。检验检疫证单的用语、文体格式及签发程序。检验检疫放行的基本规定。直通放行、绿色通道和通关单联网核查的有关规定。

(十一)电子检验检疫

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的有关要求。

(十二)检验检疫监管

进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进境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及国内收货人登记、进口棉花国外供货商登记、进境旧机电产品备案、进口涂料检验登记备案的规定。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出口危险品生产企业登记、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出口水果果园及包装厂注册登记、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备案、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登记备案的规定。

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入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检验监管备案、进出口动植物中转、隔离等场所注册登记的规定。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的规定。

二、国际贸易知识

(一)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的结构、编排特点、归类总规则和有关知识。查阅H.S编码的方法。

(二)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国际贸易术语、主要贸易方式、支付方式、常用国际贸易单证、国际贸易运输及保险等基本知识。

三、基础英语

从事报检工作的基础英语知识。

四、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