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7号 关于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   
发布时间/2016-12-30 00:00:00   浏览/3923次   打印

    为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国令〔2005454号)有关规定,现公布《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161230

    

  附件

  2017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时间

  快讯

  (电子版)

  月度正式数据

  中文月报

  (印刷版)

  英文月报

  (印刷版)

  中文年鉴

  (印刷版)

  英文年鉴

  (电子版)

  1

  13

  星期五

  23

  星期一

  25

  星期三

  30

  星期一



  2

  10

  星期五

  23

  星期四

  25

  星期六

  28

  星期二



  3

  8

  星期三

  23

  星期四

  25

  星期六

  30

  星期四



  4

  13

  星期四

  23

  星期日

  25

  星期二

  30

  星期日



  5

  8

  星期一

  23

  星期二

  25

  星期四

  30

  星期二



  6

  8

  星期四

  23

  星期五

  25

  星期日

  30

  星期五



  7

  13

  星期四

  23

  星期日

  25

  星期二

  30

  星期日



  8

  8

  星期二

  23

  星期三

  25

  星期五

  30

  星期三

  31

  星期四


  9

  8

  星期五

  23

  星期六

  25

  星期一

  30

  星期六


  30

  星期六

  10

  13

  星期五

  23

  星期一

  25

  星期三

  30

  星期一



  11

  8

  星期三

  23

  星期四

  25

  星期六

  30

  星期四



  12月

  8日

  星期五

  23日

  星期六

  25日

  星期一

  30日

  星期六



:

  一、月度数据指上一个月的当月数据及1至上一个月的累计数据。其中,“快讯”为海关统计月度初步汇总数据;“月度正式数据”是在月度初步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正差错后形成的正式数据;“中文月报”和“英文月报”为以海关统计月度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

  二、“中文年鉴”和“英文年鉴”指以上一年度的海关统计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年鉴出版后对上年度数据不再更正。

  三、“快讯”中文版由海关总署通过政府网站(www.customs.gov.cn)和海关统计资讯网(www.chinacustomsstat.com)及新闻媒体对外公布。

  四、“月度正式数据”由海关对外数据咨询服务部门提供数据咨询。海关总署数据咨询电话:010-65195623010-65195923;传真:010-65195884;网址:www.chinacustomsstat.comwww.hgtj.cn;邮箱:service@hgtj.cn

  五、“中文月报”和“中文年鉴”由《中国海关》杂志社出版发行。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甲1号朝阳口岸中国海关信息出版大厦6层《中国海关》杂志社 ;电话:010-65194252;传真:010-65194245;邮编:100023;邮箱:fa_xing@customs.gov.cn

  六、“英文月报”由香港经济导报社出版发行。联系地址:香港轩尼诗道34216字楼;电话:852-25722289: 传真:852-28342985;网址:www.eiahk.com,邮箱:eiaet@pacific.net.hk

  七、“英文年鉴”由香港方誉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在线服务。联系地址:香港菲林明道8号大同大厦803-804室;电话:852-29739133;传真:852-25309820,网址:www.b2bchina.com.hk;邮箱: info@goodwill.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