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发布时间/2018-04-28 00:0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3942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18年第33号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8日 【实施日期】2018年05月01日
【法律类别】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失效,被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废止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doc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doc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doc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doc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doc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改进通知书.doc

  12.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doc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