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18年第33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8日 | 【实施日期】2018年05月01日 |
【法律类别】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失效,被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废止 |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