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2018年第49号 关于全面实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
发布时间/2018-05-31 00:00:00   浏览/4181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暑、国家濒管办公室 【发文字号】海关总暑 国家濒管办2018年第49号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31日 【实施日期】2018年06月01日
【法律类别】濒危野生动植物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全面实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的公告

    为加快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电子政务建设,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海关总署和国家濒管办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2018年第49号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