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商务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84号 |
【发布日期】2016年年12月10日 | 【实施日期】2017年01月01日 |
【法律类别】货物自动进口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已被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7年第87号废止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15年12月10日发布的《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