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7年第87号 关于公布《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发布时间/2017-12-10 00:00:00   浏览/3968次   打印

     

【发布部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发文字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7年第87号
【发布日期】2017年年12月10日  【实施日期】2018年01月01日
【法律类别】货物自动进口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已被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1号废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81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161210日发布的《201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

    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7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