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2019年第24号 关于解除蒙古国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禁令
发布时间/2019-01-31 00:00:00   浏览/3768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2019年第24号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31日 【实施日期】2019年01月31日
【法律类别】检疫综合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蒙古国东戈壁省扎门乌德市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区域位于地理坐标北纬43°49′34.01″、东经111°44′59.19″;北纬43°29′06″、东经 111°42′14.14″;北纬43°29′59.15″、东经111°44′5.53″;北纬43°51′3.89″、东经111°43′7.81″四点连线所在范围内。

  原质检总局和农业部2013年联合公告第104号对有关蒙古国上述区域的禁令同时解除。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办公厅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