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 【发文字号】2019年第177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4日 | 【实施日期】2019年11月14日 |
【法律类别】中国-美国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177号
关于解除美国禽肉进口限制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2013年第103号、2014年第58号、2014年第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肉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肉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