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2019年第180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1日 | 【实施日期】2019年11月21日 |
【法律类别】货物贸易禁止法规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0号 关于禁止特殊物品过境相关事宜
为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保障我国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较高,禁止过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