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等五部门 | 【发文字号】2018年第39号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6日 | 【实施日期】2019年01月01日 |
【法律类别】药品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 效 性】失效,被公告2019年第45号取代。 |
国家体育总局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9号公告 公布《2019年兴奋剂目录》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 公约》和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兴奋剂目录公布如下。
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 2019年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物质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以及反对 使用兴奋剂的监督管理工作。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按照《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目录与往年目录不同之处,以本目录为准。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