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号 关于进口墨西哥浆果陆海联运检疫要求
发布时间/2020-01-11 18:48:03   浏览/2974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20年1月9日 【实施日期】2020年1月9日
【法律类别】进境检疫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号

关于进口墨西哥浆果陆海联运检疫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墨西哥合众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墨西哥输华浆果陆海联运要求》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检疫要求的墨西哥浆果以陆海联运方式进口。现将进口墨西哥浆果陆海联运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墨西哥浆果陆海联运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9日

 

 

 

附件

 

进口墨西哥浆果陆海联运检疫要求

 

一、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三)《关于进口墨西哥鲜食黑莓和树莓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四)《关于进口墨西哥蓝莓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墨西哥合众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墨西哥输华浆果陆海联运要求》。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采用“陆海联运”方式进境的墨西哥浆果,包括已经获得我国检疫准入的黑莓树莓和蓝莓

三、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墨西哥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以下简称“SENASICA”)代表墨西哥合众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按照议定书要求对输华浆果进行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证书中应附加声明该货物通过Land-Sea Modality”(陆海联运方式运输、并标注运输路线及托盘的编号。

四、包装要求

(一)采用“陆海联运”的浆果须使用托盘包装,整个托盘应用隔热材料/塑料薄膜或者小于1.6mm孔径的防虫网完全覆盖,并在隔热材料/塑料薄膜或防虫网的外侧以英文标注“Land-Sea Modality陆海联运及托盘号。

(二)为防止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外包装(隔热材料/塑料薄膜或防虫网)被打开,每个托盘上须放置安全带并以英文标注“In bond”(保税),避免在墨西哥和美国边境被拆包检查。

五、运输要求

(一)采用“陆海联运”的浆果,陆路运输时须采用密闭的低温冷藏车或者低温集装箱,且货物在海港冷库独立储存。

(二)每批货物至少放置一个检测仪器,全程记录输华浆果的温度变化和运输时间信息,并在进境检疫时提供下载数据给中国海关。

(三)采用“陆海联运”的浆果获得途经美国许可,并保证托盘包装在墨西哥和美国边境不会被开包检查。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采用“陆海联运”方式的输华浆果到达中国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浆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要求以及《关于进口墨西哥鲜食黑莓和树莓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关于进口墨西哥蓝莓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的相关规定。

3.核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要求以及《关于进口墨西哥鲜食黑莓和树莓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关于进口墨西哥蓝莓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的相关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采用“陆海联运”方式的输华浆果可以从所有GACC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浆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在进境检疫时发现有未符合植物安全标准的(如包装破损的情况),该批货物不得进境。

2.如发现检测仪器的记录温度有明显异常的,中国海关将对该批货物加大抽样量查验。

3.如进口货物发现不符合《关于进口墨西哥鲜食黑莓和树莓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关于进口墨西哥蓝莓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相关要求的,按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4.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陆海联运”方式导致的检疫问题,GACC将立即向SENASICA通报,视情况暂停该运输方式,并重新开展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