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号 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
发布时间/2020-02-16 17:21:00   浏览/5531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27号
【发布日期】2020年1月23日 【实施日期】2020年1月23日
【法律类别】进境检疫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号

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博茨瓦纳东北区、杭济区、卡拉哈迪区、南部区、东南区、奎嫩区、卡特伦区及部分中部区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区划图见附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6年第651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博茨瓦纳口蹄疫无疫区区划图.pdf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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