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0A版的通知 (税总函〔2020〕17号)
发布时间/2020-01-23 10:20:00   浏览/3016次   打印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税总函〔2020〕17号
【发布日期】2020年1月21日 【实施日期】2020年1月21日
【法律类别】出口退税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0A版的通知

税总函〔2020〕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进出口税则的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0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