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濒管办公告2019年第3号(授权各办事处实施审批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事项)
发布时间/2019-09-30 18:34:00   来源:国家濒管办   浏览/4053次   打印
【发布部门】国家濒管办 【发文字号】公告2019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19年9月29日 【实施日期】2019年10月1日
【法律类别】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 失效,被国家濒管办2020年第1号废止

国家濒管办公告2019年第3号

授权各办事处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濒管办)授权各办事处实施审批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事项

(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1、满足《公约》“商业性注册”定义(来源代码为D)的附录Ⅰ物种美丽硬仆骨舌鱼(Scleropages formosus)、鳄目所有种(CROCODYLIA spp.)及其制品的进口、出口和再出口;

2、满足《公约》“人工繁殖”定义(来源代码为C)的附录Ⅱ灵长目所有种(PRIMATES spp.)的生物学样品(如血、组织、DNA、细胞系和组织培养物、毛发、皮肤、分泌物、尿液、基质等)的进口、出口和再出口;

3、满足《公约》“人工繁殖”定义(来源代码为C)的附录Ⅱ鲟形目所有种(ACIPENSERIFORMES spp.)及其制品的进口、出口和再出口;

4、《公约》附录Ⅱ物种的毛、羽毛、毛皮、皮张及其制品(如剥制标本、生态标本、皮包、皮鞋、皮衣、皮带、织物、头饰、乐器等)的进口和再出口,但非洲象(Loxodonta africana)、白犀指名亚种(Ceratotherium simum simum)、非洲狮(Panthera leo)、赛加羚羊属所有种(Saiga spp.)、麝属所有种(Moschus spp.)、熊科所有种(Ursidae spp.)、鲸目所有种(CETACEA spp.)、穿山甲属所有种(Manis spp.)、犀鸟科所有种(Bucerotidae spp.)、鸨科所有种(Otididae spp.)、板鳃亚纲所有种(ELASMOBRANCHII spp.)除外;

5、《公约》附录Ⅱ珊瑚虫纲所有种(ANTIPATHARIA spp.)及其制品的进口、出口和再出口;

6、《公约》附录Ⅲ物种及其制品的进口和再出口,满足《公约》“人工繁殖”定义(来源代码为C)的附录III物种及其制品的出口

(二)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1.出口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所列松茸、红松、冬虫夏草及其制品;

2.进口

1)黄檀属物种(Dalbergia spp.)、德米古夷苏木(Guibourtia demeusei)、佩莱古夷苏木(G. pellegriniana)和特氏古夷苏木(G. tessmannii)的制品;

2)以参展为目的的《公约》附录Ⅰ、Ⅱ、Ⅲ野生植物及其部分和衍生物;

3)《公约》附录Ⅲ植物及其部分和衍生物。

3.再出口

《公约》附录Ⅰ、Ⅱ、Ⅲ野生植物及其部分和衍生物。

4.进口或出口

1)人工培植所获的列入《公约》附录II的仙人掌科植物(CACTACEA spp.)、芦荟属植物(Aloe spp.)、大戟属肉质植物(Euphorbia spp.)、棒锤树属植物(Pachypodium spp.)、瓶子草属植物(Sarracenia spp.)、猪笼草属植物(Nepenthes spp.)、石斛属植物(Dendrobium spp.)、红豆杉属植物(Taxus spp.)及其部分和衍生物;

2)人工培植所获的大花蕙兰(Cymbidium hybrid)、卡特兰属植物(Cattleya spp.)、文心兰属植物(Oncidium spp.)、蝴蝶兰属植物(Phalaenopsis spp.)、万代兰属植物(Vanda spp.)、酒瓶兰属植物(Beaucarnea spp.)、仙客来属植物(Cyclamen spp.)、火地亚属植物(Hoodia spp.)、捕蝇草(Dionaea muscipula)、苏铁(Cycas revoluta)、鳞秕泽米铁(Zamia furfuracea)、天麻(Gastrodia elata)、金线兰(Anoectochilus roxburghii)、西洋参(Panax quinquefolius)、云木香(Saussurea costus)、皇后龙舌兰(Agave victoria-reginae)及其部分和衍生物。

二、申请途径和要求

2019年10月1日起,申请人通过“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统‘单一窗口’标准版”(www.singlewindow.cn)申请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国家濒管办原则上不再受理本公告授权的行政许可事项,请符合本公告授权范围的申请人到所在地国家濒管办各办事处申办以上行政许可事项。

三、其他

2019年10月1日起,《国家濒管办关于授权办事处审批涉及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濒办字﹝2017﹞41号)、《国家濒管办关于进一步扩大委托办事处实施涉及野生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濒办字﹝2017﹞68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濒管办2019年第3号公告 授权各办事处审批事项

 

    国家濒管办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