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123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日 | 【实施日期】2020年12月2日 |
【法律类别】中国-澳、新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3号
(关于2021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四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0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其中,2020年我国以在途方式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第一类农产品(税则号列04012000、04014000、04015000)已达到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因此2021年度进口新西兰第一类农产品不能适用协定税率。此外,2021年是对原产于新西兰的第一类、第三类和第四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最后一年,2022年已无可扣减数量,特殊保障措施触发后,有关在途产品不再适用协定税率。
特此公告。
附件: 2020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2020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单位:吨 | ||||||||
分类 |
税号 |
产品描述 |
2020年度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 |
2021年度可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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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
累计进口数量 |
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 |
本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
本年度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 |
本年度可签发在途证明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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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04012000 |
脂肪含量>1%但≤6%未浓缩及未加糖的乳及奶油 |
2335 |
4786 |
2451 |
2451 |
0 |
- |
04014000 |
6%<脂肪含量≤10%未浓缩及未加糖的乳及奶油 |
|||||||
04015000 |
脂肪含量>10%未浓缩及未加糖的乳及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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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04021000 |
脂肪含量≤1.5%固状乳及奶油 |
170606 |
349420.227 |
178814.227 |
179137 |
322.773 |
188094 |
04022100 |
脂肪含量>1.5%未加糖固状乳及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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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900 |
脂肪含量>1.5%加糖固状乳及奶油 |
|||||||
04029100 |
浓缩但未加糖的非固状乳及奶油 |
|||||||
三 |
04051000 |
黄油 |
16881 |
29731.856 |
12850.856 |
17725 |
4874.144 |
- |
04059000 |
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 |
|||||||
四 |
04061000 |
鲜乳酪(未熟化或未固化的) |
6465 |
12470.167 |
6005.167 |
6788 |
782.833 |
- |
04063000 |
经加工的乳酪,但磨碎或粉化的除外 |
|||||||
04069000 |
其他乳酪 |
说明:
1.协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2.2020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累计进口数量=2020年度适用协定税率实际进口数量+2019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
3.2020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2020年度适用协定税率累计进口数量-2020年度触发水平数量;
4.2021年度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2021年度协定所规定年度触发水平数量-2020年度以在途方式进口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