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国家密码管理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 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0-12-03 23:36:00   来源:商务部网站   浏览/2361次   打印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63号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6日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法律类别】货物贸易限制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公告实施期间内

商务部 国家密码管理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

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决定对有关商用密码(见附件1)实施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

进口《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应向商务部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出口《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应向商务部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相关许可程序见附件2)。

商务部、密码管理部门、海关依法对本公告所列物项和技术的进出口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商用密码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有关规定,进出口商用密码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公告第18号,海关总署、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64号,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公告第27号,国家密码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第38号同时废止。

 

附件:1.《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和《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docx

2.商用密码进出口许可程序.docx



商务部

国家密码管理局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