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4 12:16: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966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2021年第45号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8日 【实施日期】2021年6月18日
【法律类别】五金矿产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现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进口童鞋检验规程》(SN/T 0947-2000)等14项被代替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阅(http://zhs.customs.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