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2021年第45号 |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8日 | 【实施日期】2021年6月18日 |
【法律类别】五金矿产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关于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现发布《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进口童鞋检验规程》(SN/T 0947-2000)等14项被代替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阅(http://zhs.customs.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等76项行业标准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