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健康委 药监局 2021年第13号( 关于公布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5 10:55:00   来源:商务部网站   浏览/2072次   打印
【发布部门】商务部外贸司 【发文字号】2021年第13号
【发布日期】2021年6月22日 【实施日期】2021年6月22日
【法律类别】对外贸易综合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健康委 药监局 2021年第13号(关于公布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出口工作,支持国际抗疫合作,现将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或附条件批准上市注册申请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列入“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中国企业研发生产)”。清单将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上市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附件: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http://www.cccmhpie.org.cn动态更新)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健康委 药监局

2021年6月22日

 

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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