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6号)
发布时间/2021-07-29 23:17:13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浏览/2391次   打印
【发布部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字号】公告〔2021〕6号
【发布日期】2021年7月29日 【实施日期】2021年8月1日
【法律类别】关税征管 【效力层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6号

 

为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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