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发文字号】公告〔2021〕6号 |
【发布日期】2021年7月29日 | 【实施日期】2021年8月1日 |
【法律类别】关税征管 | 【效力层级】行政法规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6号)
为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