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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1号(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21:40:45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7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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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1年第111号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
【实施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法律类别】海关综合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第111号
(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22日
标签:
关闭
佛山
肇庆
铁路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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