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6号)
发布时间/2022-04-28 16:55:58   来源:财政部网站   浏览/1728次   打印
【发布部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字号】公告〔2022〕6号
【发布日期】2022年4月26日 【实施日期】2022年5月1日
【法律类别】关税征管 【效力层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6号

  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附件:煤炭进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煤炭进口关税调整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