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商务部 | 【发文字号】公告2019年第13号 |
【发布日期】2019年3月18日 | 【实施日期】2019年3月18日 |
【法律类别】对外贸易管理综合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1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商务部取消的19项由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15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在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将按程序修改,另行发布。
附件:1.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