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90号(关于取消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5 16:29:41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199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公告2022年第90号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1日 【实施日期】2022年9月21日
【法律类别】中国-非洲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90号(关于取消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的公告)

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2022年8月18日,博茨瓦纳东北区(North-East)1个村庄发生口蹄疫,疫点位于我国此前认可的博茨瓦纳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取消博茨瓦纳疫点所在区域(编号6b,区划图见附件)的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禁止上述区域内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

  特此公告。

  附件:博茨瓦纳口蹄疫无疫区区划图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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