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22年第10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31日 | 【实施日期】2022年11月1日 |
【法律类别】反倾销法规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4号(关于酞菁类颜料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酞菁类颜料(税则号列:32041700、32129000)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22年第30号公告,并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为了实施上述贸易救济措施,现就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税则号列32041700项下酞菁类颜料时商品编号应填报32041700.20;进口税则号列32129000项下零售形状及零售包装的酞菁类颜料时商品编号应填报32129000.10。
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