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发文字号】公告2022年第1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8日 | 【实施日期】2023年01月01日 |
【法律类别】关税法律目录 | 【效力层级】行政法规 |
【时效性 】 2023年年度内有效 |
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1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关税职能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
· 附件-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pdf
附1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pdf
附2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pdf
附3 部分冻鸡产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pdf
附4 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pdf
附5 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pdf
附6 出口商品税率表.pdf
附7 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