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23号(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7:0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858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3年第123号

【发布日期】2023年9月28日

【实施日期】2023年9月28日

【法律类别】中国-俄罗斯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23号(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非洲猪瘟区域化管理要求的俄罗斯猪肉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8年第125号公告对上述产品的限制措施不再执行。

  关于俄罗斯猪肉输华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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