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
【发文字号】公告2023年第17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8日 | 【实施日期】2023年12月8日 |
【法律类别】中国—中亚西亚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阿塞拜疆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原农业部与原质检总局2006年第619号公告关于阿塞拜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阿塞拜疆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