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4:4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674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4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24年1月11日 【实施日期】2024年1月11日
【法律类别】海关行政复议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公告〔2024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自202411日施行。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6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政复议法律文书.doc

  海关总署

  2024111

   

附件:海关行政复议法律文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