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6 15:05: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578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4年第36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6日 【实施日期】2024年04月06日
【法律类别】海关稽查核查制度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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