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商务部 |
【发文字号】商务部令 2024年第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2日 |
【实施日期】2024年4月21日 |
【法律类别】服务贸易 |
【效力层级】行政法规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四年 第1号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商务部令 2024年第1号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2月19日商务部第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4年3月22日
附件一:《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附件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